Aug 08
昨天睡前看了一下blog版面下角的Referring Web Pages,依然有來自奇摩知識+的連結,尋線追溯回去。
前幾次登門奇摩知識+拜訪用了些關鍵字都沒查到是從那個頁面來的,昨晚可能運氣好下了”蘋果電腦 just love”才讓我找到。
原來是“我要找”Nissan Teana汽車廣告曲””這篇問答導引奇摩知識+的訪客到這的,終於讓我找著了!
其中的問題回答有之前我在OIKOS發過的一篇主題,我在OIKOS的簽名檔中有寫到Blog的介紹、連結,看了一下那篇文章才發現已經有人找出那首廣告曲了!
接著趕緊上Google尋找那首”like yesterday”時又發現了這篇討論中,回應中有我放在學校網頁空間的影片自己用0rz.net所做的縮址。(若我故意將伺服器上的檔案改個檔名不知會不會造成別人的心理傷害?)
嘖嘖嘖
網路真是個沒有隱私的地方,隨隨便便用幾個keyword就幾乎可以翻遍在網路這張超大蜘蛛網逛大街時遺留下來的蛛絲馬跡。
所以在這cyberspace是需要謹言慎行的,以免祖宗十八代都被人家給抖出來。
或許過一陣子,這篇文章也要被(萬惡?對某些人來說是犯罪利器)的Google給收錄進去。
溫故知新
載入中…
歷史上的今天..
- [敗家] 我的Amazon Kindle實機照 - 2011
- 蘋果情緣[零] -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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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5th, 2005 at 6:32 pm
還有那個GOOGLE實在太恐怖了~什麼都找得到~><
有次我心血來潮,想說試一下自己的名字,看他可不可以也找到個什麼東西~
一試之下,居然還跑出4筆資料~真是恐怖~還好都不是什麼壞事^^
August 15th, 2005 at 9:31 pm
所以網路上得隱私更顯得重要。